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1年招投标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011年招投标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1年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地方标准?
据我所了解,吉林省2011年的建设工程招标地方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时的相关文件来确定。一般来说,吉林省的建设工程招标地方标准会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的发布和报名等程序要求。为了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建议您查询当时相关的省级招标规定或咨询吉林省招标办公室。
50万以内货物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50万x1.0%=50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2003年和2011年,国家发改委分别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两个文件对该办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因此,对于在进行招标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怎么来进行计算相应的代理费。这在相关的政策中有规定,大家需要了解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分总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投诉与处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85条。
根据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历经2017年、2018年、2019年三次修订,共七章节八十四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1年招投标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1年招投标文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