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关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的时间的一个疑问?
  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的规定?

关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的时间的一个疑问?

’第一个答案:缺少了书面通知招标人的要素,所以答案不完整。

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怎么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个答案:投标有效期内可以做的只是要约撤回或撤销(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不予退还),不能对投标文件再补充、修改,所以答案不正确--------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第三个答案:在第一个答案解释中,应区分“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的区别”,所以答案不正确 第四个答案:投标人应该书面通知招标人,电话通知招标人可视为无效,所以答案不正确 综上所分析,没一个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有关时间的规定:

1、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怎么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怎么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6、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8、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一般情况下,发布中标通知书后,招标项目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进场施工。根据我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项目必须不少于公告及制作投标文件时间二十天,开标后,中标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进场施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招投标补充文件递交时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