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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文件有哪些(包括国家、省市)?与招标投标...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现行法律,最主要的是《招标投标法》。同时,《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也有相关规定。
2、) 招标投标专业法律规范,即专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性文件。
3、除一般合同条款之外,合同中还应包括招标项目的特殊合同条款。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还规定,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4、【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投标书需要9个内容。如下:投标书主要内容可分为3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
5、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前项目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应当落实,招标所要求的相应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已完成审批,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等。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确定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推荐1/3的施工单位,其余施工单位在交易中心抽取。 (四)招标文书的编写根据“施工招标文书”的规范文本结构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招标文书,并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2、政府投资工程应当集中建设并依法招标,实现投资、建设、监管相互分离,不断提高项目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和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集中建设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3、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其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4、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发展计划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主管发展计划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察。
5、二)项删除,并将第(三)项中“或者虚报单位资质(资格)等级和其他自身真实情况的”删除。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规定3号令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3、该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招标投标活动中非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第二个层次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第三个层次是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应当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16号令、843号文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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