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创新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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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优化对策?
1、体制缺陷、方法弊端。以上种种问题,违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影响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亟需以有力的措施进行规范。
2、在***的公共管理与***购及企业的招投标等市场领域中应用通用信息,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信用市场,以此促进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更具法制性、真实性、公开性、公平性及有用性等。
3、将投标书划分为技术标与商务标两个部分分别进行打分,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标和定标,从而解决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原因,而其中招投标管理不当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
4、招标环节 明确建筑工程中必须参与招投标的建筑项目,把重大项目全部纳入《招标投标法》的管理中,最大程度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招投标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逐步实行政企分开,招投标管理主体和监管主体分开。
如何加强企业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高资质的企业来我市承接工程业务,且挂靠单位在业务承揽中因熟悉业务,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等投标资料准备得完整齐全,一般招标单位和管理部门很难辨别和控制投标单位是否挂靠。
针对建筑市场实际,苏州市招标办还先后制定了《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招投标监管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等,为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次要保证招标信息的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招投标档案进行电子化加密管理,为投标人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另外,评标结果要经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在国家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这让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紧密联系起来,将促使投标人将精力放在履约表现、工程安全、现场质量管理等方面,促进相关主体依法履责。
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将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职责划归到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由该部门统一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专业执法队伍。
如何对国有企业的招投标进行监管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因此,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有以下权力: 监督和检查招标投标的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关于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权以及程式。 监督并检查招标投标的相关资料、档案,核实并验证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3、切实为招标单位节约建设投资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招投标现场的质量,减少因无人监管而导致的不良***的发生。
4、通过学习宣传,使工作人员与招投标相关人员尽快掌握相关法规,为这些法规的贯彻执行做好基础工作。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苏州市招标办抓住招投标的主要环节,以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切实监管到位。
如何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加强管理体制,引进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切实推行项目的招投标制。
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等制度。立足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执法监察,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从严从重打击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法制教育 强化法制教育是主要手段,对参与招投标工作人员加强法制教育,使其明确各项财经法规,自觉运用法律约束自己,否则,容易造成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时认定、制止、纠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
将管理规范、专业水平高、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列入先进名单,向业主优先推荐。将违规操作、扰乱市场秩序、信誉较差的招标代理机构列入黑名单并给予曝光,并向有关部门建议取消或降低该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
严格评审,严把供应商管理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供应商管理作为规范招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推动建立了供应商资质认证和评价制度。
如何创新招投标监管
合同备案是招投标监管的最后环节,苏州市招标办以招投标活动结果为依据,严格监管,努力防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将建设工程招投标重点逐步转移到国有投资工程上来,同时对非国有投资工程,要进一步优化监管程序,落实业主责任,扩大业主自主招标权利。
(一)严格进行工程量清单模式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能够实现合理化的运作模式。招投标文件需要结合工程量清单及对应的计价体系进行方案的确定,能够结合工程环境对要建设的项目进行明确的表达。
建议二:抓规范,加强对招投标双方、中介机构以及评标专家的管理 ——规范招投标活动程序。不断探索和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引导招投标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交易活动。
强化招投标全程监管 “评定分离”改革不仅仅在于优化工程招投标过程,更在于优化工程招投标环境。
还有一些招标人以时间紧为借口,一味要求缩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此来排挤潜在的投标人。诸如此类的情形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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