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72号招投标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72号招投标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开招标项目,已经按照流程进行了招标公示、开标、评标,业主却突然要取消项目,这位不违反法规?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十四条 ...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投标人有权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并收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招标文件预公告规则?
招标预公告,应该是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这一阶段主要是通知潜在投标人或邀请合格投标人来购买或领取标书,参与投标的一个阶段。
招标公告是指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
招标单位不说明原因停止招标如何办?
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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