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招投标文件补充材料,以及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格式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投标资料可以补吗?
- 2、投标验证时补交材料可以吗
- 3、国网投标工具里的商务补充文件是什么呢
- 4、公司招标文件的副本不见了,能有什么补过的做法?
- 5、招标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拒绝投标人A的投标补充材料,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 6、现场开标后补充文件可以吗
投标资料可以补吗?
可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可以。投标文件递交后,不可以接收投标人主动送达的澄清资料。评委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但分项明细属于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澄清或修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与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验证时补交材料可以吗
1、不能现场补充。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2、投标过程中补充材料,是符合程序的。投标过程中,尤其是在评标过程中,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前后矛盾,语意不清楚,资料存疑,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并提供相应补充材料的。
3、个人理解可以补交,就像递交投标文件一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是可以的。
4、招标文件没载明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可以澄清补交。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在不影响开标的前提下,保证金可以补交但一定是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网投标工具里的商务补充文件是什么呢
看招标文件的格式,可以加进去资质文件,公司执照等等。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应因此,分为两部分,便于招标过程中的评审部分,分开评定也是个公平公正的体现。
法律分析:投标文件一般包括经济、技术和商务标三大块。商务标就是公司的资质、执照、获奖证书等方面的东西,技术标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面的内容,经济标主要指投标报价。
法律分析:投标文件一般包括经济、技术和商务标三大块,经济标主要指投标报价,技术标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面的内容,商务标就是公司的资质、执照、获奖证书等。
,商务标书包括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相关获奖证书,证明公司业绩的相关文件,有的还 需要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简介,具体看 招标文件 要求。
资质证书:针对投标项目需要的相关资质证书,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业绩证明:公司近几年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工期、业主单位、业主联系方式等。
招标文件中分为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文件、商务证明文件等等。所谓商务证明文件是指在商务上能够满足招标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已完成同类项目情况、银行资信证明等等。
公司招标文件的副本不见了,能有什么补过的做法?
请投标单位再补一份。一般副本文件提供的比较多,再找找也许可以找到一份。正本副本一样,写个说明也可以。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自己单位的投标文件肯定有留底,再申请打印制作一份即可。如果是招标单位丢失了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副本,建议请投标单位补一份。一般正本文件就可以。正本副本的内容是一样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当对招标文件存在分歧时,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发现招标人给自己的招标文件与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一致时,应当向对招标提出异议,并暂停招标活动。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释义。
买纸质版招标文件的时候,有没有给电子版?如果给了电子版,就按照电子版的编写投标文件吧。那样的话,纸质版的招标文件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招标人能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如果你投标时投标文件少制作了一份(副本),你的投标会被视为投标无效。因为招标文件里的规定你没有符合,如果不把你废掉,对其他投标人就会不公平,所以为了公平公正,只要是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就会被废掉。
招标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拒绝投标人A的投标补充材料,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1、但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一个投标单位不能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绝A投标单位的补充资料。该项目开标会由市招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
2、该项目有以下不妥之处: 资金来源尚未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条件之一为:工程所需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投标过程中,因了解到招标单位对本市和外省市的投标单位区别对待,8家投标单位退出了投标。
3、,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文件,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因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合格被否决投标的具体条件 法律法规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允许自然人参加投标(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除外)。
5、指出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工作),计算实际工期。 灯安装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竣工验收是不明妥当?说明理由 用标号法找关键线路,计算工期。如下图所示。则计划关键线路为:B-C―F-G;计划工期为17天。
现场开标后补充文件可以吗
1、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按规定投标人是不能主动补充说明的。除非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补充说明。
3、投标文件撤回是法律法规赋予投标人的一种权利,撤回应在开标前进行。
4、开标是指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后,采购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供应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的行为。
5、另一种是减少投标证明材料或对投标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及采购数量的小幅调整,应继续延用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进行开评标,后续可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补充签订变更内容,但不得改变原招标文件内容中的实质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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